本系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及碩士班應屆畢業生領域專長證書申請 |
刊登日期:2022-05-19
(星期四) 訊息來源:經濟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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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及碩士班應屆畢業生可提出經濟學系領域專長證書申請︰
一、學生符合下列規定,得向本系申請領域專長證明(專業領域學群請詳本系網頁/課程介紹/各學制課程規劃簡表)。
(一)本系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選修同一專業領域學群課程滿12學分(含)以上,得向本系申請領域專長證明。選修「並列數個專業領域」課程,於申請領域專長證明時,同一領域僅限採計1門課程。
(二)本系碩士班學生選修同一專業領域學群課程滿2門(含)以上,得向本系申請領域專長證明。選修「並列4大專業領域」課程,於申請領域專長證明時,同一領域僅限採計1門課程。
二、申請期限:限應屆畢業生於111年6月11日(星期六)前申請。
三、申請流程:
(一)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,今年改採電子郵件申請,不收紙本。
(二)填妥申請表(詳下方相關網址),附歷年成績單,建議將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合併為一個檔案(.pdf格式),以「學號-姓名」為檔名,信件主旨或標題請寫「申請領域專長證明-學號-姓名」。
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請寄econs@mail.ntpu.edu.tw
碩士班請寄econ_pg@gm.ntpu.edu.tw
(三)畢業當學期申請獲准者,於辦理離校手續時至系辦公室領取領域專長證明書。
若有成績未到的課程,仍可先申請領域專長證明(成績欄空白)。到系辦公室辦理離校程序時,值班助教會協助確認學生申請書上所填課程成績是否已登錄且及格,若無誤,即可領取證明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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